发布时间:2023-03-16 查看次数:631
为进一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振消费信心,构建良好消费环境,3月15日上午,法政学院联合盐城市亭湖区市监局、消费者协会等单位在亭湖区竹林大饭店广场共同举办了主题为“共建和谐社会,提振消费信心”的国际消费权益日宣传活动,法政学院的党员教师、大学生法治宣讲团的成员们积极参与。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对于经营者提供的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商品,消费者可以主张退货退款。如果受到损害时要及时保存付款凭证、交易记录等信息,通过平台的投诉机制或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等部门投诉来维权。”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葛伟老师对前来咨询关于网购问题的社区居民讲解道,并提醒在网购时要注意选择正规的购物平台,避免掉入购物陷阱。
在现场,大学生法治宣讲团的成员们通过派发宣传手册、口头宣讲等方式,向社区居民们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同时,结合常见消费案例进行以案释法,提醒消费者在遇到消费纠纷时,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依法理性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学们详细介绍了法律援助维权绿色通道,并帮助老年人现场演示通过平台要求客服介入处理商品退货问题。“我们老年人最害怕被不良商家盯上,不知道怎么维权,志愿者们不仅教我们怎样防止上当受骗,还教我们如何依法维权。”参与群众都纷纷向法政学院的普法志愿者们点赞。
在校园内,大学生法治宣讲团的同学们也积极开展法治专题宣讲、知识问答、悬挂条幅标语等普法活动,将消费权益知识与同学们在校常见的实际问题有机结合,帮助同学们了解《消费者权益法》相关知识,提高消费维权意识,并鼓励同学们科学消费、理性消费。
消费权益关系到所有人,优良诚信的消费环境的构成离不开每个人。这次“3•15”法治宣传志愿活动,是“法律盐阜行”品牌活动服务社会的良好契机,也展现了法政青年志愿者的社会责任担当,今后将更加注重学用结合,为法治社会建设添砖加瓦,为幸福生活提供法治护航。
作者:郭佳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