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0-02 查看次数:769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美育的“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塑造美好心灵,弘扬中华美育精神,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教体艺〔2019〕2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为构建具有我校特色的美育课程体系,丰富通识线上课程的种类,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课程设置
自2021级开始,美育类课程纳入本科人才培养方案通识选修模块,在第2~8学期开设。美育类课程应修学分累计不少于2学分。美育类课程依来源区分为两类,一类来自于智慧树等网络线上课程,一类来自于校本线上课程,每门课程16学时,1学分。我校普通本科生通过选修校本线上课程所得学分数不得少于1学分。
二、选课安排
各学院充分挖掘和运用各学科蕴含的体现中华美育精神与民族审美特质的心灵美、礼乐美、语言美、行为美、科学美、秩序美、健康美、勤劳美、艺术美等丰富美育资源,积极申报开设美育类线上通识选修课,经教务处审核同意后,加入美育类校本线上课程库,各学院在确定下学期开设的美育课程时,一并确认授课平台(分为慕课、云班课、雨课堂、学习通等),按照学校统一要求组织完成学生选课、网络教学以及课程线上、线下综合考核,在教务管理系统完成课程成绩录入,并将相关课程教学档案整理后上交学院保存。
如学生选修公共网络平台上的美育类在线课程,则按照该课程线上学习要求参加学习并完成考核。
三、教学要求
美育线上课程的开课单位需秉持精品意识,指导教师做好课程资源以及授课视频的准备,严格按照授课计划推送相关资源,及时公布授课计划和考核标准,高度重视课前、课中、课后的一体化教学指导,学院教学督导组需持续对美育类课程的教学质量开展督导,打造具有良好口碑、独具盐师特色的线上课程。
四、教学工作量
原则上美育类校本线上通识课程校内选修人数达到45人方可组班。课程首次开设时,折算系数为1.5;45≤选课人数≤60时,人数系数为1;60<选课人数≤200时,超过60人的部分每多1人人数系数增加0.01;200<选课人数≤500时,超过200人的部分每多1人人数系数增加0.005;选课人数>500时,超过500人的部分每多1人人数系数增加0.001。该类课程第二次开设时,折算系数降为1.3;第三次及以后开设时,折算系数降为1.0,人数系数标准保持不变。以上标准涉及选课人员均指我校普通本科生。